南通市城市更新建設有限公司的任港路新村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已經獲得有關部門批準。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任港路新村城市更新改造項目試樁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一、南通市陽光項目建設有限公司具體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事宜。
二、本項目概況:
1、項目地點: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任港路北側、戰勝路東側。
2、項目規模:本工程抗壓樁參照圖集蘇G03-2012,其中:SZA抗壓樁采用UHC-500-Ⅱ-100-10,10,10-C105,數量共計10根;SZB抗壓樁采用UHC-600-Ⅱ-110-12,12,13-C105,數量共計7根;SZC抗壓樁采用UHC-600-Ⅱ-110-10,15,15-C105,數量共計4根。抗拔樁采用邊長400mm C60砼抗拔預應力實心方樁,數量共計3根,每根15m,共45m。
3、招標范圍:具體詳見施工圖所示的所有工作內容及工程量清單。含樁基檢測并需提供審查合格的樁基檢測報告。(檢測范圍包括單樁豎向抗壓抗拔靜載試驗,靜載試驗要求采用慢速維持荷載法加載至樁基破壞。)
4、工期要求:30日歷天(含檢測)。
5、質量要求:合格工程。滿足設計要求。
6、投標人資格要求:
6.1投標人須具備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6.2擬派項目經理資格如下:
6.2.1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貳級注冊建造師。
6.2.2 擬派項目經理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
注:擬派項目經理不得為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董事長、總經理。
6.2.3擬派項目經理為投標企業正式人員(必須提供:與投標企業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書)。
7、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 投標報價方式:
1、本工程采用固定總價報價。合同價一次性包死,不再現場簽證。
2、投標報價包括如下內容:
(1)樁位工作面施工范圍內原地面的清表(包含所有樹木、植被、建筑垃圾等);
(2)施工現場內臨時用道路、便道的修建費用;
(3)解決施工現場周邊群眾干擾的費用;
(4)地下未知構筑物、拆遷遺留建筑垃圾等清運費用;
(5)場地及周邊各種管線、周邊道路、建(構)筑物的安全保護費用;
(6)試樁期間的機械停滯臺班費用;
(7)相應工程保險費用;
(8)中標人供應的材料、設備進場前需經招標人確認,確認質量合格后方可進場。
(9)本工程施工期間涉及環保、消防、城市衛生、市政、居委會、派出所等相關部門收取的費用,以及夜間施工、保護周邊地下管線和架空線的安全的費用等;
(10)投標人確定投標報價,同時應考慮合同中包含的風險、責任等各項費用;
(11)報價書中的工程數量乘以綜合單價應等于合價。如有誤差:若工程數量乘以綜合單價小于所報合價,以該工程數量乘以該綜合單價得出的新合價為計算依據;若工程數量乘以綜合單價大于所報合價,以該合價為計算依據,重新計算綜合單價;
(12)由投標人自行勘察現場報價,所發生的費用由投標人自行考慮,并列入投標報價,工程結算時不作調整;
(13)投標人應充分考慮工程實施范圍內外的單位、個人和其他可能出現的阻撓施工所發生的費用,招標人不再承擔此類費用;
(14)本試樁工程含樁基檢測并需提供審查合格的樁基檢測報告,中標人如無相應資質,需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來完成,此費用包含在投標報價中,工程結算中一律不作調整。
(15)中標人如需全程配合樁基檢測單位進行檢測相關的工作,配合過程中涉及到的相關費用列入工程報價中,結算時不作調整;
(16)中標人自行解決臨時用水、用電(發電機),自行解決能夠滿足工程打樁使用的配電箱、電線、電纜等,或中標人自行考慮其他用電方式,費用包含在投標報價內,結算時不做調整;施工過程中的水、電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17)施工方案必須經招標人同意后方可實施;
(18)施工圖未注明施工方法的項目,請按照自身施工經驗及相應規范做法自行組價,并列入綜合單價內;
(19)工程量清單中項目描述未盡事宜請結合施工圖紙及施工規范要求自行組價。
(20)中標人需配合設計單位做好詳細勘察的配合工作,所有費用包含在投標報價中,工程結算時一律不作調整。
(21)中標人須在工程竣工驗收后7天內拆除現場所有臨時設施。包括所有的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清運出現場的費用,此費用列入工程報價中,結算時不作調整。
3、現場條件
(1)施工現場拆遷及平整情況:招標人提供的現狀場地,投標人必須無條件接受并依據踏勘現場的結構自行制定相應措施,相應費用含在投標報價內。
(2)施工用水、電:施工現場臨時用水、用電,由中標單位自行解決,相關費用列入報價,結算時不予調整。
(3)場外道路:場外道路已通。施工便道由投標人自行考慮,并列入投標報價,工程結算時不作調整。
(4)中標人需做好揚塵防控、裸土覆蓋及樁孔的安全保護工作。樁機退場之前由于打樁所造成的裸土覆蓋網損壞由投標單位恢復覆蓋,所產生的費用列入投標報價,工程結算時不作調整。
(5)其他:投標人應認真對現場環境進行踏勘,對施工現場情況和影響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難條件進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斷結論和估價。中標后和簽訂合同時及施工過程中,承包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現場情況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價的要求,施工時因場地問題引起的成本費用(含清苗補償等)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擔,結算時不予調整。
中標人應獨立、有效地做好該工程周邊的有關群眾工作,并充分考慮工程實施范圍內外的單位、個人和其他可能出現阻撓施工的情況,若發生的機械臺班停置費、二次機械進退場費、人員窩工、處理周邊群眾糾紛等費用和損失,由投標人自行考慮,并列入投標報價,工程結算時不作調整,并無條件接受監理單位的協調、管理,做好與其他專業分包單位的配套、成品保護、防盜等工作。
4、本試樁品牌:建華、海華、三和
四、投標截止時間及地點(同開標時間、地點):
1、時間:2021年4月 6 日 14 時 0 分
2、地點:南通市崇川區恒隆國際A座16樓1607會議室
五、投標保證金:
1、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采用現金的方式提交,金額為 壹 萬元,請各投標人將投標保證金密封在信封內(信封上應標明投標人名稱),與投標文件一并提交。
2、未中選人的投標保證金當場退還。
3、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待提交履約保證金后退還(無息),若自動放棄中標項目,則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履約保證金(銀行轉賬):
本工程履約保證金為合同價的5%(其中工期2%,質量2%,安全1%),采用銀行轉賬的方式提交,投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須在 10 日內向招標人足額提交履約保證金,否則招標人可以取消其中標資格。(打款賬號:建設銀行南通分行 3205 0164 8636 0000 1888。)
七、付款方式:工程全部完工、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后付至合同價的50%;出具合格的樁基檢測報告,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驗收資料檔案及人員機械全部退場后付至結算價的100%。(支付全部余款時應扣除因乙方原因而產生的所有違約金)。
八、報價文件
(一)報價文件應包括: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見附件一);
2、授權委托書(如有授權)(見附件二);
3、投標函(見附件三);
4、主要施工人員表(見附件五)(投標文件中所報人員不得更換,除非業主要求更換);
5、資格證明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2)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3)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4)項目負責人資質證書(建筑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5)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上述(1)-(5)項材料需提交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6、任港路新村城市更新改造項目試樁工程清單報價表(見附件六)。
(二)報價文件份數:正本壹份,副本貳份,合計叁份。
(三)報價文件應密封,并在封口處加蓋單位公章,否則該報價文件不予接受。
九、評選辦法
1、設定本工程的招標控制價:本工程的招標控制價為人民幣(小寫)¥846881.26元(大寫:捌拾肆萬陸仟捌佰捌拾壹元貳角陸分)。
2、確定有效報價:投標報價低于招標控制價的為有效報價(投標報價高于或等于招標控制價的,作廢標處理)。
3、確定中標人及中標價:各投標人有效報價中的最低報價者為中標人,中標價為其報價。若最低報價有相同者,則由招標人抽簽確定中標人。
十、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份,采用銀行轉賬的形式提交(銀行轉賬時備注工程名稱,單位名稱),無論投標人是否中標,工本費概不退還。提交投標文件時將銀行打款憑證隨參選文件帶至參選現場交給工作人員。(打款賬號:建設銀行南通分行 3205 0164 8636 0000 1888。)
十一、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南通市保障房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官網(http://www.ntftjt.com/)上發布。
十二、合同條款(見附件七)
任港路新村城市更新改造項目試樁工程招標文件(發布版)(1).doc
任港路新村城市更新改造項目試樁工程清單報價表(3.30)(1).xls
圖紙鏈接:https://pan.baidu.com/s/1c7osZeOi5216n-HhGhJVzg
提取碼:1234
招標人:南通市城市更新建設有限公司
聯系人:管先生 電話:0513-59001136
招標代理:南通市陽光項目建設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區恒隆國際A座16樓1610辦公室
聯系人:王工 電話:0513-59001129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